马钢集团公司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部署和要求,以“三个强化”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巩固执纪成果,落实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各项要求。2018年度审结案件16件,其中党纪处分14人,政务处分9人,党纪政务双重处分7人。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提升执纪审理工作水平。坚持做到秉公执纪,严把关口,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把好案件入口关。案件审理人员查看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否则不予接收。把好审理时效关。凡办理重大案件和时间紧要求急的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及早了解案情,及早发现问题,熟悉证据材料,保证时效性。把好处理关。始终坚持“二十四字”方针,认真审阅案件材料,注重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意见和有关不同的意见,确保正确处理。
二是强化标准意识,推进执纪审理工作规范。利用马钢纪检监察网站,开辟“业务知识”专栏,刊登审理工作的相关知识,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学习。加强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指导,针对每起案件的审理,马钢纪委派员及时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依纪依规审理案件,规范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同时,统一案件审理文书的制作,为各单位提供卷宗封面、目录等。案件办结后,由审理人员填写结案报告,经相关负责人把关签字后归档。统一案件材料在档案卷宗内的排列顺序。卷宗内材料纸小的统一用标准纸粘贴后再装订,每一份卷宗里外都有标注,案件档案达到材料排列统一有序、整齐美观、实际耐用的效果。
三是强化监督意识,保证纪律处分执行到位。在执纪审理工作中,特别注重和切实抓好处分决定的末端落实,及时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对违纪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按照规定程序宣布、送达,并将处分决定及时归入受处分人的本人档案和受处分人案卷;填写《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报送审理部门审核。对基层单位处分决定书、相关文书送达回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内容要素,要求填写清楚齐全,支部会议记录有相关内容,具体资料移交清楚。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审理材料,及时退回基层单位重新纠正和落实。建立台账跟踪监督,平时根据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的事项对受处分人员跟踪监督,加强与基层单位联系和沟通,把好受处分者职务、工资调整关,办理相关岗位、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变更手续。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年度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工作的一项内容和评比“优秀纪检组织”的一项条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单位执行处分情况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