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待岗期间的生活费统计工作。近期,根据渭南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陕钢龙钢公司发放1998年冬季至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待岗安置期间的生活费。
据悉,该公司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排专人仔细摸排,在全公司447名退役士兵中,筛选出179名符合领取安置期间生活费的退役士兵,并发放退役士兵待岗安置期生活费约30万元。
陕钢龙钢公司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待岗期间生活费统计工作
2019-03-18 09:50:00
为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待岗期间的生活费统计工作。近期,根据渭南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陕钢龙钢公司发放1998年冬季至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待岗安置期间的生活费。
据悉,该公司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排专人仔细摸排,在全公司447名退役士兵中,筛选出179名符合领取安置期间生活费的退役士兵,并发放退役士兵待岗安置期生活费约30万元。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