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军 孟祥林 通讯员杨子昂)8月21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鞍钢集团攀钢安环部了解到,截至目前,攀钢安全生产清单制相关工作按计划推进,各子(分)公司(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均按计划编制,其中攀钢钒轨梁厂、股份公司钛冶炼厂、矿业公司攀枝花铁矿及坤牛物流、海绵钛分公司等市级示范单位,于7月底完成了清单编制建立工作。
今年初以来,攀钢严格遵照四川省攀枝花市相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按照“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重大风险管控、日常安全工作”4个清单,涵盖冶金、矿山、建筑、工贸、学校等生产经营领域,制订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分为宣传部署阶段(3月至5月)、清单制订阶段(6月至8月)、全面推进阶段(9月至12月)、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起)4个阶段,并于4月份正式启动。
“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就是要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促进人人履责,保障安全生产。”攀钢安环部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攀钢正加快清单制的评审、完善及备案工作,确保9月底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后续巩固提升阶段夯实基础。
《中国冶金报》(2020年09月02日 03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