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小燕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到陕钢集团汉钢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顾兴钧,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蒋建波,总经理助理付成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公司中央水处理系统除盐水和生产废水处理运行情况。
刘小燕对公司水污染防治及环保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她强调,企业是地方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企业职责,抓好水资源保护及利用,严格达标排放,紧盯国家环保要求和发展趋势,加快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为全省水污染防治和蓝天保卫做出积极的贡献。
顾兴钧就公司水污染防治及超低排放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报,他表示,汉钢公司将一如既往,扎实履行国企责任,发挥国企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各项法律法规。公司将凭借国家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春风,加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环保水平,全力走在市县碧水蓝天攻坚战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