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12月13日,新钢股份发布《新钢股份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钟益俊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晏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相关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简历
晏莉:女,198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晏女士毕业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获得会计与商科硕士学位;曾任新钢股份证券部主办科员、资产运营部室主任、公司治理部室主任,现任新钢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室主任,拥有丰富的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经验。
金洲管道
12月16日,金洲管道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提名李云南先生、杨林峰先生、薛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提名张莉女士、初宜红女士、吴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耀荣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吴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材料认真核查后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莉女士、初宜红女士、吴海先生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云南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盟盟员,硕士研究生。曾先后就职于北京金巢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意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西部控股集团等公司,历任资金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等职务,目前担任昆朋(山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云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林峰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历任上市公司董秘,常务副总经理,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执行董事总经理,国民信托董事会执委会主任,博时基金董事,昆朋资产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杨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俊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先后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金泉实业有限公司、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曾任金洲管道监事。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薛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莉女士,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在华东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6年9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绿色高效过程装备与节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张莉女士曾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国家能源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奖励;2011年入选“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
截至目前,张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证书。
初宜红女士,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兼任山东省政府会计专家。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和政府会计教学和科研工作30多年,先后在《中国工业经济》,《财务与会计》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6项,是我国《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主要起草人之一。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初宜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证书。
吴海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历任航天部第三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负责全院的导弹研制工程质量管理和我国第一代巡航导弹的研制工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303所正局级副所长,青海省西宁市委常委大通县委书记,青海省金融局副局长,青海省残联副理事长。期间,挂职任河南省安阳市副区长、副市长,负责工业经济和科技、金融工作;青海省科技厅副厅长,负责科技企业和外事外联工作;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技术部副总经理,负责党建工作。目前担任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