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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全力打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组合拳”

2020-03-16 11:27:00

  近日,在“河南太钢不锈钢有限公司”侵害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一案中,河南省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审定,作出了支持山西太钢权益的判决,责令对方更改注册名称、公开道歉并给予经济赔付。目前,法院已查封其公司账户,将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这是太钢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自身品牌形象的又一生动案例。

  产品品质,既是企业生存的生命线和基石,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心、关切的消费基础。一直以来,太钢秉承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的精品路线,以提高品种质量核心竞争力为中心,通过完善科研体系管理机制,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强化标准化管理工作,努力提升产品市场影响力;加强专利、专有技术管理,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质量改进和质量攻关;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升产品品质,推动新产品开发向高效益、高技术的钢种发展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质量改进,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在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太钢还创新开发增值服务,通过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客户信息保护制度,规范客户满意度管理流程,使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获得愉悦、信赖的消费感受,让客户和企业成为真正的朋友。通过不断努力,太钢以优质的产品实物质量和高品质的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太钢牌”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太钢牌”不锈钢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不锈钢最具影响力第一品牌”称号。

  对于侵权行为,太钢坚持“打防”结合,维护自身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在“打”的方面,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打假维权公告,加强舆论引导,规范网络信息。专门成立品牌营销管理室,积极建立与公安、工商、海关、质检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定期走访和合作机制,发现线索主动出击,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针对一些客户和经销商缺乏产品真伪识别能力,甚至在权益受损时,怕麻烦或不掌握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情况,太钢建立了与客户联合维权、共同防范的机制,创新性地把打假维权与拓宽营销渠道结合起来,一方面积极引导受侵害客户主动配合太钢,签订联合维权协议,共同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帮助他们与太钢营销中心各业务科室、外设公司和海外业务部建立沟通渠道,在帮助客户提高维权能力的同时,与这些潜在客户建立起紧密的联系,赢得了客户的肯定。在“防”的方面,太钢制定实施《商标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保护基本知识培训,形成注册商标应用与保护体系;对《产品质量证明书》全面应用防伪措施,在产品包装、标签上使用二维码,方便客户查询和识别;向海关总署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并积极参与全国海关的“龙腾”行动。2017年,太钢集团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调研联系点。(许青 张晓峰)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网站实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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