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数据资讯>钢市分析

12月份钢市怎么走?

2023-12-05 08:41:00

汪建华 钢价仍有阶段性反弹空间
  本报记者 贾林海
  11月末,上海钢联首席分析师汪建华在业内机构召开的钢材市场行情分析会上,分享了他对12月份钢材市场走势的看法。
  他认为,在供需基本面压力不大的背景下,原燃料价格反弹将带动钢材成本上升,受此影响,钢材价格仍有阶段性反弹空间,钢材库存仍有下降空间,具体品种走势和区域市场走势将出现分化。
  “观察需求的一个先行指标是BDI(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汪建华介绍,截至11月24日,BDI达到2102点,与前一周相比增长15%,接近近年来的最高位(今年10月18日最高达到2105点)。同时,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从今年10月13日951.65点的低位,回升至11月24日1037.8点的水平,这说明沿海散货运输状况好转。
  从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来看,今年10月下旬以来,该指数触底回升至876.74点。“这说明海外需求保持一定的局部回升态势,利好我国近段时间的出口。”汪建华接着介绍,“从中国进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来看,该指数最近一周才开始有所反弹,这说明内需仍然较弱。”
  “资金面好转,意味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所增强。”汪建华预计,12月份的钢材需求仍具有一定韧性,但要防止出现“供给强于预期、需求弱于预期”的风险。
  “考虑到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钢企检修增多及能耗双控的影响,预计12月份市场供给有望小幅回落。”汪建华说,“不过,在盈利面有所好转的情况下,钢企生产积极性仍然较强。”
  他认为,进入12月份,钢材成本上升或是继续推高钢材价格的主要因素。截至11月24日,62%铁矿粉均价环比上涨11美元/吨,焦炭综合价格涨幅超过100元/吨。“仅从这两项看,12月份的钢企吨钢成本普遍增加150元~200元。”汪建华说,“如果把12月份前后的焦煤、焦炭价格涨幅算进去,成本增幅可能会更大。”
  “在供需基本面压力不大的背景下,钢企通过调价转嫁成本的动能增强,虽然不一定能完全转嫁成本,但在目前价格基础上抬升100元/吨~200元/吨是完全有可能的。”他说。此外,钢材期现基差修复也将对12月份钢材市场形成利好。
  汪建华表示,总体来看,在利好政策逐步落地带来的情绪向好修复下,供需基本面压力不大,12月份的钢材市场虽然会有所调整,但也有转嫁成本的空间。
  他建议,有利润或边际贡献的钢企积极生产,可以适当调价,积极销售;贸易商要逐步减少存货,耐心等待时机;终端企业也要适当减少库存,谨防供需矛盾加剧。
任庆平 利好、利空因素并存
  本报记者 包斯文
  11月30日,上海五波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庆平在接受《中国冶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计进入12月份,国内钢材价格震荡调整或不可避免。
  “钢材市场自10月份以来的上涨行情属于修复性反弹,供强需弱特点明显,进入12月份也不会有太大改变。”任庆平表示。他提醒市场参与者要重点关注以下影响市场行情的因素,其中既有利好因素,又有利空因素,利好因素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房地产市场“松绑”迹象明显。今年10月份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三大工程”(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日前,央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继续释放房地产市场积极信号。会议强调,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对正常经营的房企不惜贷、抽贷、断贷。“后期,房地产行业的钢材需求强度有望增强。”任庆平认为。
  二是年内有望再度降准。11月13日,央行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0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人民币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10.3%、9.3%、10.9%,其中广义货币同比增速与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均与9月末持平。这反映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货币政策效能不断显现。有业内专家表示,当前信贷需求并未减弱,金融部门对实体经济依然保持较大支持力度。考虑到MLF(中期借贷便利)到期压力较大,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放量发行造成流动性持续趋紧,年内再度降准的可能性较大。
  三是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进度加快。今年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据相关机构统计,此轮城中村改造涉及地区广、改造规模大、投入资金多、持续时间长。据估算,此轮城中村改造将带来800万吨~3300万吨的钢材需求增量,这对钢材市场将是一大利好。
  任庆平进一步介绍,利空因素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进入传统需求淡季,“钢需”强度持续偏弱。当前,北方地区进入寒冬,建筑工程施工受阻,有的工地已经停工,螺纹钢、线材等建筑钢材需求明显下降。
  二是钢产量保持增势,供强局面难以改变。由于前期钢材价格回升,钢企盈利状况有所修复,刺激了产能释放。今年前10个月,全国钢产量同比增长1.4%,但粗钢表观消费量同比下降2.0%。据业内机构统计,截至11月23日,全国213家钢企日均铁水产量为257.10万吨,较上期小幅增加0.18万吨;高炉开工率为84.20%,较上期小幅增加0.56%;高炉产能利用率为88.02%,较上期小幅增加0.06%。“供强格局的持续不利于12月份钢材市场稳定运行。”任庆平认为。
  三是钢材出口“以价换量”问题明显。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我国出口钢材7546.9万吨,同比增长33.7%,而钢材出口金额(以美元计)同比下降9.8%。不少市场人士指出,我国钢材出口存在“以价换量”的问题,而非海外需求的拉动。任庆平认为,后期我国钢材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此外,任庆平还表示,“北材南下”进度、冬储规模等因素同样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引起市场参与者的重点关注。
市场有望呈现高位震荡行情
  王国清
  在刚刚过去的11月份,我国钢材价格呈现震荡上行走势。原燃料方面,铁矿石价格震荡上涨,废钢均价上移,焦炭均价下跌,成本支撑力度继续加大。进入12月份,在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的带动下,基建投资有望维持较高增长,房地产投资仍将延续负增长态势。随着冬季来临,建筑钢材需求强度将逐步减弱。制造业用钢需求将有所承压。“弱现实”的特点将对市场形成一定制约。不过,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释放积极信号,有望大幅提振市场信心。笔者预计,12月份的钢材市场有望呈现高位震荡行情。
  回顾11月份,在宏观强预期带动、钢企减产增多、赶工需求释放、成本支撑坚挺等多重因素影响下,钢材市场呈现震荡上涨行情。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全国钢材综合价格为4250元/吨,较10月末上涨168元/吨,涨幅为4.1%,同比上涨2.1%。其中,长材价格为4125元/吨,较10月末上涨204元/吨,涨幅为5.2%,同比上涨2.7%;板材价格为4325元/吨,较10月末上涨152元/吨,涨幅为3.6%,同比上涨3.2%;型材价格为4156元/吨,较10月末上涨158元/吨,涨幅为3.9%,同比下跌0.7%;管材价格为4592元/吨,较10月末上涨75元/吨,涨幅为1.7%,同比下跌3.6%。
  分品种来看,主流钢材品种的十大市场均价显示,截至11月底,除无缝管价格较10月底略有下跌外,其他品种均价较10月末均有所上涨。其中,Ⅲ级螺纹钢、中厚板价格涨幅最大,较10月末上涨190元/吨;高线、热轧卷板、焊管、H型钢价格涨幅居中,较10月末上涨108元/吨~170元/吨;冷轧卷板价格涨幅最小,较10月末上涨61元/吨。
  特别是在成本方面,11月份以来,铁矿石价格呈现震荡偏强运行态势。数据显示,11月份,河北唐山地区66%品位干基铁精粉均价为1139元/吨,较10月份均价上涨50元/吨,涨幅为4.6%;澳大利亚61.5%粉矿(山东日照港)均价为979元/吨,较10月份均价上涨49元/吨,涨幅为5.3%。焦炭方面,受部分地区发生安全事故影响,焦炭价格先抑后扬。11月份,河北唐山地区二级冶金焦均价为2143元/吨,较10月份均价下跌57元/吨,跌幅为2.6%。废钢方面,11月份,废钢价格震荡上行,河北唐山地区重型废钢均价为2640元/吨,较10月份均价上涨64元/吨,涨幅为2.5%。整体来看,钢材成本平台继续上移。兰格钢铁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用11月份购买的原燃料生产测算的兰格生铁成本指数为134.3点,较10月份上升0.8%。
  进入12月份,从国外环境来看,外部环境仍然复杂严峻,全球制造业PMI(采购经理指数)在收缩区间回落,全球经济恢复不稳定的特征有所显现,持续的通胀压力和加剧的地缘政治冲突将继续困扰着全球经济复苏。从国内环境来看,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需求仍显不足,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仍需巩固。
  下一阶段,国家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精准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防范风险,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笔者预计,综合来看,12月份,我国钢材市场将呈现“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政策利好释放、供给收缩预期增强、淡季效应逐步显现、成本支撑韧性延续”的格局,钢材市场将在利好、利空因素的博弈下高位震荡。
  《中国冶金报》(2023年12月05日 07版七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entons.cn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