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数据资讯>期货研报

大商所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业务正式实施

2019-06-11 11:18:00     作者:中国钢铁新闻网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记者吴勇)201966日结算时起,市场期待已久的大商所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业务正式开启。记者了解到,当日结算时大商所按照新的业务参数对市场持仓进行了自动组合,新增策略释放出交易保证金2.70亿元。该业务有效减少了资金占用,对提升期货市场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大商所在2013712日首次推出套利保证金优惠业务,支持期货跨期、期货跨品种、期货对锁三个策略,实施首日释放交易保证金超过20亿元。随着支持上述策略的品种不断增多,至此次业务开启前,交易所每日组合保证金释放金额已达60亿元。此次业务推出使得大商所组合保证金业务的发展更进一步,实现了工具、时段和持仓属性上的全覆盖。 

  首先,在组合策略方面实现了期货、期权两种工具的全覆盖。在原有3个期货策略的基础上,此次新增了卖出期权期货组合、期权跨式及宽跨式3个涉及期权的组合策略,交易所支持的组合策略总数达到6个,为国内几家交易所中支持策略最多的;其次,在享受组合保证金优惠方式方面,除原先的交易期间通过套利订单和结算时交易所自动对所有客户持仓进行组合两种方式外,此次新增了交易期间组合申请方式,同时结算时还支持客户保留盘中组合持仓不进行重组;此外,在可参与组合的持仓属性范围方面,此次新增套期保值属性持仓,使组合保证金业务覆盖了全部持仓属性,有利于降低产业客户交易成本。 

  记者了解到,市场各方均十分支持大商所推出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业务,认为该业务的正式实施意味着期权投资者能够以更低的资金成本参与到期权交易中,显著降低了期权市场的交易成本;同时投资者可以选择让交易所将持仓自动组合,或者是自主发送组合策略,灵活度高,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此外,投资者可以直接平掉组合的单腿,不用额外去发送拆解指令,也有效降低了操作的频次,减小了对网络、席位流速等的压力。 

  2019610日为交易所接收客户组合申请首日,该日便有部分客户进行了“尝新”。某大型粮油食品企业在该业务实施首日便积极进行了组合申请。该公司期货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豆粕、玉米期权相继上市后,公司的风险管理策略更为丰富,从单一的期货交易转变为综合利用期货、期权为公司经营服务。此次业务将套期保值属性持仓纳入组合保证金优惠范围,特别是套利指令也支持使用套期保值属性,对以套期保值属性交易为主的产业企业来说,可以有效减少期货、期权交易的资金占用,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提升企业参与期权交易的积极性。 

  凯丰投资运营风控部负责人赵晶晶认为,大商所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业务的推出,有效提高了市场资金使用效率,期权卖方积极性增加,可以更有效地发现衍生品价格,间接促进期货合约流动性的提高。 

  招商证券期权做市业务负责人邓林表示,对于做市商而言,由于持仓多为风险互抵的持仓组合,有着持仓数量大,但是风险敞口小的特点。采用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模式进行结算,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幅提升资金利用效率,显著降低做市成本,有助于做市商提供更加优质的流动性,活跃期权市场。 

  中信期货研究咨询部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海外成熟的期权交易所均具有较完善的期权组合保证金制度,这次大商所推出期货期权组合保证金业务,迈出了国内期权市场走向成熟市场的重要一步。该业务顺应了市场发展的规律,能显著提高期权卖方策略的资金利用率,对提升市场活跃度,降低我国市场交易成本有着重要作用。 

  上述人士也指出,随着期权市场品种日益丰富和相关制度的逐步成熟,希望交易所能推出更多的例如垂直价差策略等组合的保证金优惠,使资金利用率能更贴近成熟市场,从而进一步降低期权市场的交易成本,提升期权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商所将持续优化组合保证金制度和系统建设,将根据期货期权市场发展,研究和推出更多的保证金组合策略,进一步降低组合保证金标准。目前交易所端系统已经可以支持垂直价差期权组合、日历价差组合、期权对锁组合等,后续将积极推动相关功能在会员端系统实现,进一步提升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提高商品期货期权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编辑:徐可可

相关文档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