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和燃煤污染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20〕10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邯郸市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2020-11-10 09:32:00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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