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独家报道

鞍钢集团致信感谢中国冶金报社

2021-12-20 09:24:00

  近日,鞍钢集团有限公司致信中国冶金报社,感谢报社对鞍钢重组本钢的系列报道和后续服务。2021年8月20日,鞍钢重组本钢大会隆重召开,鞍本重组夙愿达成。鞍钢重组本钢,是大势所趋,更是历史必然,又一艘世界级“钢铁航母”启航,对于钢铁行业扬帆“十四五”,开新局、谋新篇,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钢协党委何文波书记高度重视鞍钢重组本钢这一重大事件,亲自谋划,具体指挥了全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在出席重组大会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时,对鞍钢重组本钢给予了高度评价。
  中国冶金报社按照何文波书记的要求,由社长带队,集中报社骨干力量,全力以赴,完成了鞍钢重组本钢大会的系列全媒体报道,见证并记录了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中国冶金报》利用6期头版头条予以报道,先后刊发钢协会长副会长单位领导、下游主要用户领导的贺词贺信等报道25篇,后续报道6篇;中国冶金报社官微持续跟踪报道相关新闻,共发布报道42篇,反响热烈,网友纷纷留言讨论鞍钢重组本钢的重大意义。
  报纸是珍贵的历史见证,保存报纸就是保存历史。为铭记历史、珍藏历史,中国冶金报社特将刊有鞍钢重组本钢重磅系列报道的6期报纸收集整理,放入精美礼盒,送交鞍钢党委宣传部。
  鞍钢党委宣传部在国家二级博物馆——鞍钢博物馆设立专柜,对中国冶金报鞍本重组报道集永久收藏,并专门用短视频记录了这一重要时刻。
  下一步,中国冶金报社将一如既往、再接再厉,为讲好中国钢铁故事、传递中国钢铁正能量贡献更大力量!
  中国冶金报社关于鞍钢重组本钢的报道集锦礼盒
  全媒体相关报道发出后,后台收到的留言精选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张雨恬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