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国际钢铁

巴基斯坦对涉中国台湾地区冷轧板卷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1-08-26 12:09:00

  2021年8月23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0/2021/NTC/CRC号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欧盟、韩国和越南的冷轧板卷(ColdRolledCoils/Sheet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自2021年8月23日起基于成本加运费价格(C&F)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台湾地区为6.18%、欧盟为6.50%、韩国为13.24%、越南为17.25%。涉案产品为宽度≤1250毫米、厚度为0.15毫米~3.00毫米、初级和二级、未经包覆、镀层或涂层铁或非合金钢的冷轧板或冷轧卷(不包括汽车用冷轧板卷),涉及巴基斯坦税号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1、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和7209.28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预计终裁结果将于180日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Secretary,NationalTariffCommission,

  地址:StateLifeBuildingNo.5,BlueArea,Islamabad.

  电话:+92-51-9202839

  传真:+92-519221205.

  2021年2月25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欧盟、韩国、越南的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来源:商务部网站

编辑:温晓霞

相关文档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