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欧盟当地时间7月4日宣布,自7月5日起对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税率17.4%至37.6%不等,同时其与中方的谈判仍在继续。
欧盟委员会确认,根据有关各方提交的意见,其对纯电动汽车征收的额外关税额已略有降低。欧盟方面的“调查结果”是,根据进口汽车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和合作情况分别征收关税。在现有关税10%的基础上,3家被抽样调查的中国汽车制造商中,比亚迪将被征收17.4%的额外关税,吉利汽车将被征收19.9%的额外关税,上汽集团(名爵汽车的母公司)将被征收37.6%的额外关税。其他未被抽样的中国电动汽车生产商中,配合调查的企业将被征收20.8%的加权平均关税,不配合调查的企业将面临37.6%的额外关税。这些临时关税自7月5日起适用,最长期限为4个月,其间再投票决定是否转为5年的正式关税。
欧委会表示,欧委会副主席瓦尔季斯·东布罗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与中国商务部长王文涛“交换意见”后,双边磋商“得到加强”。欧委会指出,双方正在继续进行“技术层面”的接触,旨在达成与世贸组织方面兼容的解决方案。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于近日表示:“距离最终裁决还有4个月的时间。我们希望欧盟与中方相向而行,拿出诚意,加快磋商进程,在事实和规则的基础上,尽快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中方希望欧盟认真倾听联盟内部的声音,理性务实地与中方进行磋商,避免反补贴措施损害中欧汽车产业的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
在此之前,德国汽车协会发表声明称,欧盟方面的额外关税将损害在中国经营的欧洲制造商的利益,还可能限制欧盟国家获得相关关键原材料。 (叶千绘)
《中国冶金报》(2024年07月12日 02版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