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宏观经济

多重政策推进 城市更新按下“快进键”

2023-12-07 10:41:0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近日印发方案,推进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城市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养老、托育等功能性设施和服务。与此同时,城市更新在建设、用地等方面迎来更多政策支持。近期,自然资源部发布政策指引,提出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内强化城市更新的规划统筹。记者了解到,此轮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其新增建筑规模有望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制约。
  业内指出,土地一直是城市更新中的难点问题,近期多部门出台支持政策,有望在复合土地利用、土地配置方式等方面迎来突破。
  记者近日来到刚刚完成改造的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街道天坛东里南区,只见小区内道路全面进行了翻新硬化和铺设、公共区域安装了晾晒杆,整体居住品质显著提升。
  天坛东里南区“楼龄”40余年,近年来出现不同程度的墙体脱落、上下水管线老化、公共区域设施破损、停车秩序混乱等困扰居民的问题。“街道2021年将这个小区的改造项目纳入计划,2022年10月启动施工建设,2023年10月完工。”天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俊健介绍,此次共对小区内5栋高层建筑进行了改造,涉及居民594户,改造面积3.5万平方米,“主要针对居民的诉求,包括粉刷楼梯间和外立面、楼内上下水管线更新、道路铺装、绿化补建、智慧社区监控安装等。”
  今年以来,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代表的城市更新加快推进。据住建部数据,2023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涉及居民865万户。根据各地统计上报数据,1—10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28万个、惠及居民870万户,按小区数计开工率99.6%。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进一步补齐设施和服务短板,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在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优先推进,通过在城市社区、小区公共空间嵌入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等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服务,不断完善社区功能。
  “‘宜居城市’建设成为我国城市高质量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张菁说,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正是关注“宜居”城市中“人民”的发展需求,满足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需求转变,是实现居民在“家门口”就近享有高品质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张雁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在城市更新中,统筹利用存量资源,合理确定建设工程,把社区设施落实落细。其中,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将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活环境。在完整社区建设中,将聚焦“一老一小”服务设施短板,实施老年服务站、托儿所、幼儿园等一批建设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更新在建设、用地等方面迎来更多政策支持。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提出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内强化城市更新的规划统筹。上述实施方案明确,政府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作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不突破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的前提下,试点城市可结合实际放宽规划条件,支持相关项目落地实施。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副局长杨浚表示,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补齐城市短板而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类项目,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可考虑其新增建筑规模可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的制约。
  “城市更新中土地一直是难点问题,部分地区处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成为城市更新面临的第一道槛,在更新后复合土地或混合土地获得方式、地价测算、使用年限、缴费标准等具体操作方面问题也比较多。”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黄征学说,此次相关部门政策在这些方面都有所涉及,有望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复合土地利用、土地配置方式、土地税费计收、地价计收规则等方面有所突破。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前土地的规划、用途面临刚性管制,很难调整,如果碎片化改造,又会导致土地利用效率较低。若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内强化城市更新的规划统筹,对土地用途、功能以及容积率管控等进行统筹,有利于“肥瘦搭配”,更好地把一些低效用地整合起来,为城市更新释放空间,调动各方主体的积极性。
  黄征学表示,本轮城市更新不同于政府包办、大拆大建的方式,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主体协同模式,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所以,本轮城市更新更加关注环境品质提升、公共空间优化等内容。他建议,下一步,城市更新需要更多投资、税收、土地等政策的协同配合。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张雨恬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entons.cn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