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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07-02 10:19:00

   一、交易概述
   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洛斯”或“目标公司”)因经 营不善、资不抵债,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被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上虞法院”)裁定破产,上虞法院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浙江明 显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担任格洛斯的管理人(以 下合称“管理人”)。2018 年 8 月 28 日,管理人发布了关于招募格洛斯重整投资 人的公告。2018 年 10 月 30 日,上虞法院裁定对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盾控股”)、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格洛斯、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金 盾压力容器配件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钢管销售有限公司(上述八家公司以下合 称“金盾系八公司”)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 为进一步开拓上市公司在无缝钢管生产制造领域的产品序列、规格,拓展公 司在精品特殊钢行业中的产品门类、竞争实力,更好地发挥协同效益、节约投资、 缩短建设期和达效期,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暨受让浙江格洛斯 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整投资协议 书>的议案》,公司拟提供 49,155 万元人民币重整资金(最终投入的重整资金金 额将在 49,155 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书》中约定的价格调 2 整机制和结算规则实际结算后确定)参与格洛斯的破产重整事宜。本次重整完成 后,公司将取得重整后格洛斯 100%的股权,从而取得格洛斯名下的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经营性有效的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关于合并重整及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披露 的《关于参与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9)。
 
   二、本次交易最新进展
   近日,上市公司接到通知,合并重整事项所涉及的《金盾系八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19 年 6 月 28 日,上虞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18)浙 0604 破 2、3、 4、5、6、10、15、16 号),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裁定如下:“一、批准浙江金 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金盾压力容器配件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钢管销售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二、终止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海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 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绍兴上虞金盾压力容器配件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钢管销售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合并重整投资参与方将与管理人推进《重整投资协议书》、重整计划所约定的相关后续工作,包括重整投资范围内资产和权益的交割等。
 
   三、风险提示
  重整计划经上虞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已生效,公司后续需按《重整投资协议 书》约定支付重整资金、办理格洛斯股权变更登记等交割事宜。格洛斯在未来经 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资金风险等,若格洛斯在重整完成后仍 继续发生亏损,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如本次重整最终完成,公司将在公司治理、产品协作、客户共享等方面,利用公司的资源优势、丰富的管理经验及运营经验,提升格洛斯的管理水平和市场 竞争力,帮助格洛斯以有效的经营策略和措施控制、规避经营风险,加快推进格 洛斯业务经营步入正轨,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书》约定,后续如主管机关向目标公司继续追缴其于交 割日前所欠缴税费(包括目标公司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税费)或对目标公司交割 日前的税务问题进行处罚的,均由金盾控股负责处理和承担;如因上述情况给目 标公司和/或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需补缴的税费、滞纳金、罚金 等),金盾控股应负责赔偿。虽有上述约定,但如税务机关直接向目标公司进行 追缴或作出处罚的,目标公司仅能在承担相应的税款或罚金等后,依据前述约定 向金盾控股进行追偿,而追偿能否成功将取决于金盾控股的偿付能力。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税务风险。
   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具体执行的相关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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