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0 月 23 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解除股票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
包钢集团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将持有的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60,000 万股在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办理了期限半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10 月 22 日。详见公司2019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编号:(临)2019-028)。2019 年 10 月 22 日,包钢集团将上述质押给银河证券的股份到期购回 60,000 万股,并办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解质押数量为 6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 万股,限售流通股 1,390,782.11 万股,持股总数量2,491,465.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6%。本次解除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包钢股份股票 805,253.40 万股,占持有总额的32.32%,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6%。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