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召开的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2021年天津市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2021年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预期目标增长6.5%,高于2020年GDP增速5个百分点。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天津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经济运行企稳回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4%,一般公共收入1923亿元,新增就业37.1万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平稳有序推进。
在此基础上,《报告》提出了2021年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新增就业35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节能减排降碳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天津将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自主创新原始创新策源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进“中国信创谷”“细胞谷”建设,放大智能科技产业优势。同时,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工业污染排放双控,推动工业绿色转型。
作为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天津把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报告》指出,充分发挥朝内服务辐射“三北”地区、朝外直面东北亚、面向太平洋的“两个扇面”独特作用,深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从供给、需求双侧发力,促进人才、资源、信息、技术、资金等要素汇聚,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区域商贸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