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2019年,全省(甘肃省,下同)14个市州所在城市PM10、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20%、21.4%,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5%以上。
◎继续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钢铁、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明确2019年度需要搬迁的企业,按计划实施关闭搬迁,逾期未落实的一律停产。
◎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减量置换政策,严禁新增产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规定,制定2019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督促各市州按照淘汰计划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快“两高一资”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加快实施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等企业10台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研究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深入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金川公司、白银公司和酒钢集团本部各冶炼生产系统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全面达标治理工作;积极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