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频道>党建工会

喜讯!陕钢龙钢公司荣获集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2020-05-27 11:19:00

  522日,陕钢集团召开2020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集团领导杨海峰、王俊龙、武军强、柯尊海、郗九生出席会议。集团各子公司党委书记、党群工作部负责人、获奖先进集体和优秀通讯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该公司党委喜获集团2019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两项殊荣,炼钢厂荣获“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储运中心党委荣获“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进集体”,薛社康荣获“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贾婵霞、郝武娟、白崇高、张鹏飞、郭冰清、张林武六名同志荣获“优秀通讯员”称号。

  据悉,近年来,该公司党委在集团党政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企业宣传思想建设,以讲好陕钢故事故事,弘扬陕钢精神,凝聚龙钢力量为工作方向,抢占宣传工作主阵地,先后搭建了电视台、广播、网站、微信、内刊、“工业游”六大宣传阵地,组建和拓展了200余人的专兼职通讯员网络,形成了党委主导、各专业协同的大宣传战略格局;实现了新闻舆论机制常态化、六大平台分众化、围绕中心聚力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仅2019年,由党群工作部自主拍摄和制作各类宣传视频高达30余部,录播《钢城新闻》51期,出刊《龙门钢铁》24期,播发微信2900条,打造出了星耀钢城、钢城创效、钢城朗读、每周一星等宣传品牌栏目。该公司先后在陕钢网站发表稿件1372篇,陕煤化网站发表稿件94篇,《陕西工人报》煤化专刊刊登稿件20篇,《其他外宣媒体发表稿件3000余篇,实现了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新突破,为企业形象和竞争力提供了强大舆论支持。(许卫萍)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网站实习3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