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报社两会报道组
记者 樊三彩 报道
记者 顾学超 摄影
在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与建筑业绿色转型的背景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凭借其低碳环保、高效集约、抗震安全的显著优势,已成为推动建筑工业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当前,我国已形成“国家战略统筹、技术标准支撑、地方创新实践”的协同推进格局。
不过,当前,我国钢结构住宅市场渗透率不足1%,与发达国家40%以上的水平差距显著。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袁斯浪看来,法律适用滞后、监管机制脱节、激励约束失衡、央地协同不足等问题,已成为制约钢结构住宅高质量推广的瓶颈,亟须通过系统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图为袁斯浪
对此,袁斯浪提出5方面建议。
一是加快专项立法进程,构建全周期法律支撑体系。建议以顶层设计为突破口,在《建筑法》修订中增设“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专章,明确其作为新型建筑工业化核心载体的法律地位,同步推动《绿色建筑促进条例》《建筑产业现代化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定,形成“专项立法+行业标准+地方细则”的三级法律体系。
二是建立穿透式监管体系,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针对行业监管碎片化问题,构建“机构重组+技术赋能+协同治理”的新型监管框架。机构改革层面,在住建部设立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监管司,形成垂直化专业监管体系。技术支撑层面,强制推行预制构件唯一性编码制度,要求构件嵌入可追溯电子标签。协同治理层面,建立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四部门联合审查机制。
三是优化市场激励机制,建立双向调节制度。构建“靶向激励+刚性约束”的政策组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激励端,设立国家级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基金;完善绿色金融工具,开发“装配率挂钩贷款”产品等。质量约束端,推行产业链质量联保制度,要求设计、生产、施工企业共同承担终身保修责任;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实施“一票否决”等。
四是构建央地法规协同机制,破除制度性壁垒。针对地方保护主义与技术标准割裂问题,实施三轨并行的改革策略:立法协同层面,在《立法法》框架下建立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机制。标准统一层面,组建全国钢结构住宅建筑标准化委员会,重点推进跨区域构件认证互认、产业工人技能证书互通、工程验收流程互信等。利益协调层面,建立跨省项目税收共享机制,将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等。
五是深化循环经济立法,创新全生命周期治理。将钢结构住宅纳入循环经济立法框架,构建“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如在设计源头端,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强制要求施工图设计包含构件拆解方案与材料回收率测算。施工过程端,实施建筑垃圾分级管理制度,推广“零废弃工地”认证制度。拆除再生端,制定《建筑拆除再生利用管理办法》,明确90%以上钢结构构件强制回收要求;在雄安新区等试点地区推行“碳积分”制度,将建筑拆除阶段的资源化利用率与企业碳配额挂钩。通过法律强制、市场激励、技术支撑三管齐下,推动建筑行业从“线性消耗”向“循环再生”模式转型。
